根据省、市文件精神要求,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,张北县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 “国家宪法日”法律宣传活动。
此次活动,该局领导高度重视,事前亲自安排部署,足量印制宣传资料。12月4日,该局分两个小组开展法律宣传。一组走上街头,为过往群众讲解有关保护森林、野生动物、湿地的法律问题,发放宣传单;一组进村、进户、进山、进林,给当地群众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单,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。
通过开展宣传活动,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法规观念,提高了保护森林、野生动物、湿地的意识,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,并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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